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除董事外职务,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每人每年 6 万元人民币(含税)。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职位、能力、岗位责任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提前预发放,并确定不低于 20%
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结算支付,多退少补。
中长期激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个人应承担缴纳部分后予以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任或正常工作变动需要而离任,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和发放薪酬或津贴。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议审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周志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学敏、卢现友、周志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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