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所在 2025 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新星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二、执业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共 2 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
施 9 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 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国有
企业、制造业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容诚所建立了
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
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
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项目团队人员情况如下:
注册会计 开始从事 开始在容 开始为本
项目 姓名 师执业时 上市公司 诚所执业 公司提供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间 审计时间 时间 审计服务 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时间
项目合伙人 聂勇 2001 年 2001 年 2021 年 2021 年 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郭春林 2010 年 2007 年 2020 年 2021 年 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 程峰 2002 年 1998 年 2019 年 2021 年 近三年复核 10 家以上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会计师郭春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峰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和受到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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