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6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61,574,246.58 元(包含本金、投资收益及律师费,利息暂
计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已在 2024 年度财务报表中累计计提减值准备计提金额3,016.01 万元。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收
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5)沪 0115民初 134357 号),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原告: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案由:营业信托纠纷
案号:(2025)沪 0115 民初 134357 号
涉案金额:61,574,246.58 元(包含本金、投资收益及律师费,利息暂计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
起诉时间:2025 年 10 月 21 日
受理时间:2025 年 10 月 22 日
诉讼机构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二、诉讼案件的事实及请求
(一)诉讼案件的事实
公司于 2021 年购买《陆家嘴信托-华鼎 1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金额
5,000.00 万元,该产品到期日为 2022 年 12 月 15 日,预期收益率为 7.10%。截
至持有期届满,公司未收到陆家嘴信托理财产品的本金及部分理财收益。详情请
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购买信托产品进展情况暨延
期兑付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公司认为,被告作为受托人,在管理信托财产的过程中未尽到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基本义务,存在严重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严重不当的行为,上述行为直接导致原告的投资本金及收益无法收回。
(二)诉讼案件的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投资本金损失 50,000,000 元;
2.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投资本金所对应的投资收益损失 11,564,246.58 元
(以 50,000,00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7.1%的标准计算,从 2022 年 7 月 21 日起
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暂计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 10,000 元;
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保险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已在 2024 年度财务报表中累计计提减值准备计提金额 3,016.01 万元。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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