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0
上 市 公 司 名 称: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 票 上 市 地 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吉华集团
股 票 代 码:603980
信息披露义务人:桐庐钧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凤川街道姚家路16号快递科技创研
中心10楼1110室
通 讯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凤川街道姚家路16号快递科技创研
中心10楼1110室
权 益 变 动 性 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华集团”)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吉华集团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环球新材国际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吉华集团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实际控制人自愿性承诺的议案、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对本次交易事项的审阅程序、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目前相关方正在为履行相关审议/审批程序做准备。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通过上述审议/审批程序及通过审议/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2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 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 10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是否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
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 11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11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 11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
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 12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 12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 13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13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 1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股份锁定、不进行股权质押的承诺 ...... 13
四、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 ...... 13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5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持股情况 ...... 15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15
三、相关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 28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29
一、权益变动资金总额 ...... 29
二、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 29
三、资金支付方式 ...... 29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30
一、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