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华集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吉华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 2025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8 号)核准,吉华集团于 2017 年 6 月向社
会公开发行 1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每股 17.2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72,0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248.24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42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17 年 6 月 9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72,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0.00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8,751.76
二、募集资金净额 163,248.24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75,022.61
本年度使用金额 0.00
已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69,659.22
加: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4,886.97
本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624.99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34,078.3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
68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6 月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城厢支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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