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89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导致的注册资本变化,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文字性修改,上述登记、备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新增、废止相关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增、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修订、新增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
本议案中部分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新增、废止相关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资格进行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潘龙泉先生、柯祖谦先生、章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资格进行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乐宏伟先生、许汉友先生、张书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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