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6-011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
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会听取。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乐宏伟)》《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汉友)》《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书桥)》。
(五)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 2025 年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6,746,812.3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62,508,200.21 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 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 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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