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7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6-041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兆易
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5.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6.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7.2025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8.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9.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0.2026 年 5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202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为:公司以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50 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股票期权行权等致使公司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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