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2025 年,本人作为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的要求,勤勉履职,积极关注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洁,女,1970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获得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
位、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国家特殊津贴获得者。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学术兼职方面,担任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社会兼职方面,担任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北京金融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本人现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 12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
会委员;2026 年 1 月 13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认真审核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发表同意意见,未对相关议案及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董事 应参 通讯
姓名 加董 亲自 方式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 应出席 出席股
事会 出席 参加 出席 次数 两次未亲 股东会 东会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 次数 数
陈洁 6 6 5 0 0 否 3 2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并主持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绩效考核与评价以及 2025 年薪酬标准和考核目标、以及公司各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成就与调整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同意意见,切实履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025 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
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就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事项需确定公司董事类型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切实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
公司相关制度,按时出席会议,分别就公司 2025 年度和 2026 年上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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