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17 16:19:20 股吧网页版
康德莱: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8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5-003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回报股东的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耕主业发展,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主要从事医用穿刺针、医用输注器械等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在临床上广泛应用。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聚焦主业,通过产品研发、品牌建设、扩增产能及对外投资等方式不断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面对市场环境与政策的变化,公司围绕“调结构、变模式、补短板、找差距、扩边际、控风险”的经营方针,积极调整经营策略,针对性的制定企稳发展的解决方案,通过新市场、新客户、新产品、新领域的拓展,发挥规模化、差异化的布局效应,激发经营活力,不断夯实、巩固主业的经营。

未来,公司将持续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研发为驱动,以精益生产为基础,秉承“创造 KDL 品牌,取信亿万用户”的宗旨,持续深耕主业,不断提升经营质量,进一步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为客户、股东、社会等利益相关方创造更大价值。

二、重视股东回报,维护股东权益

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采取以现金为主
的利润分配方式,持续回报股东。自 2016 年上市以来,除 2020 年度因经营需要外,公司每年都进行现金分红,且现金分红比例均超过当年实现归母净利润的
30%,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共计 33,417.21 万元(含
税),占 2021 年至 2023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120.20%。

未来,公司仍将持续兼顾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统筹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进一步完善分红决策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三、突出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作为国内医用穿刺器械行业龙头企业,始终坚持变革、创新的发展理念,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号召。

在制造方面,公司布局上海、浙江、广东、广西四大制造基地,形成多品牌的生产制造格局,通过阶梯化成本和智能自动化提升,提高生产与管理效能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保障能力。未来,公司将继续依托医用穿刺产业链垂直一体化优势,不断提升产品精益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能力;持续推进自动化、智能化、标准化生产,以低成本经营的理念,全面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能,打造全产线卓越制造能力,不断提高产品性价比和综合竞争力。

在研发方面,公司始终坚持产、学、研一体化的科技创新战略,通过内部开发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推动公司的技术创新和新品开发,以穿刺技术为基础,不断扩展产品的应用边际,从严肃医疗扩展到医美、药包材、动物医疗等领域。2024 年,公司及子公司共有 8 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研发机构为上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子公司浙江康德莱拥有省级穿刺医疗器械研究院,子公司广东医械集团的研发中心被认定为广东省穿刺类医疗器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珠
海市企业技术中心。截至 2024 年 6 月末,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 352 项境内外专
利。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不断吸引和稳定优秀科技人才,调动研发团队的创新能力,有力支持了公司的创新发展。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推出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布局专科类产品管线,引入人工智能技术,进一步提升技术工艺水平,以科技创新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拓展沟通渠道,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建立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与投资者开展多种形式的沟通交流,利用业绩说明会、上证 E 互动、投资者热线、投资者现场参观活动、券商策略会等渠道,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传播公司的发展战略与价值,保持与投资者的良好互动,有效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多维度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