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 2024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于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吕丹丹,女,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硕士学位,执业
律师。曾任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自 2022 年 5 月至 2025 年 2 月 13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 忠实尽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5 5 0 0 否 2
注:通讯方式参加视同亲自出席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会议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审计委员会 5 5 0 0
提名委员会 0 0 0 0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会议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0 0
公司在2024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我对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不存在对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2024年度内,公司未发生需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相关财务报告,与公司进行深入交流。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审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审计范围、方法等进行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会计师提交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意见和要求,督促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年审过程中,对关键事项充分关注,并与会计师进行了深入沟通,未发现重大问题。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考察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政策及法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运用专业知识积极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三、独立董事年度重点履职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正常经营需要,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
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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