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华集团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对艾华集团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50 号)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6,91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募集资金总额 691,000,000.00 元人民币,期限为 6 年,扣
除发行费用 13,930,283.02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77,069,716.98 元,上述
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3 月 8 日全部到位,公司已按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对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8]8274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本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99,556,791.29 元,其中: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使用 1,863,167.37 元,募投项目终止后的募集资金转入公司结算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7,693,623.92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年度取得利息
收入 23,165.32 元,取得理财收益 938,356.16 元,支付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532.62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695,879,654.05 元,
其中:置换预先已投入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60,608,000.0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3,684,400.0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的自筹资金 1,683,200.0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44,414,700.00元、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使用261,175,933.73元、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使用 94,590,057.49 元、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使用 28,810,848.79 元、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使用103,218,890.12 元、募投项目终止后的募集资金转入公司结算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7,693,623.92 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取得理财及利息收入 52,025,698.26 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 28,438.43 元,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结算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3,187,322.76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
民币 695,879,654.05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77,069,716.98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18,809,937.07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51,997,259.83 元、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结算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3,187,322.76 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艾华可转债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18 年 3 月 8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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