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邓中华)
本人作为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遵循了《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邓中华,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益阳职业技术学院(原益阳供销学校)教师,湖南中骏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审计师,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创智和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长沙学院(原长沙大学)教授,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昌德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具备财务、内控等相关领域的专业资格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在履职过程中 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和经验优势,深入参与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及关联交易等重点事项的监督与审查,对年报编制、内控审计报告等提出多项建设性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者”与“建言者”双重作用。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本人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
系成员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勤勉的核心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股东会等各项会议。对于需经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审议决策的事项,公司均提前统筹安排并及时通知,完整、充分地提供相关议案资料。会前,本人对各项议案材料进行深入研读与分析,主动与公司沟通核实关键问题;会议期间,本人认真聆听各项汇报,结合自身专业背景,提出务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通过实地调研、电话沟通、邮件往来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紧密对接,确保信息传递高效、沟通渠道畅通。
(一)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董事会、5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事
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应参加 现场参 委托出 缺席次 出席股东
式参加 次未亲自参
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数 会次数
次数 加
邓中华 7 7 0 0 0 否 5
作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从未出现无故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在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均会对会议议案进行全面、细致的审阅,针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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