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现就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汇报: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2 名。2025 年 5 月,因袁万凯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其本人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职务,董事会补选白福意先生为第四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2025 年 5 月 20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
整为白福意先生、陈宁先生、李东先生。2025 年 12 月,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李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职
务,董事会补选任小军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 12 月 29 日,第四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为白福意先生、陈宁先生、任小军先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白福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
全部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具体如下:
2025 年 1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度第一次会议,年报审计计划第
一次沟通。
2025 年 4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度第二次会议,年报审计情况
第二次沟通。
2025 年 4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前八项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2025 年 6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2025 年 8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
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2025 年 10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2025 年 11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2025 年 12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公司财务报告完成后,分别召开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和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审阅意见如下:
公司提交的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 2024 年度相关审计工作汇报。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能够就内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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