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8 00:11:25 股吧网页版
麦迪科技: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万凯)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8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万凯)

作为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的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袁万凯,1977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曾任株洲起重机厂会计;株洲松本林化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湖南泰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湖南丰日电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湖南金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部门副主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部门主任。现任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沙分所党支部书记、副所长;湖南龙飞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娄底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上海嘉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湖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客座教授;湖南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在企业改制、上市、并购重组的会计、审计、管理咨询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二)独立性自查说明

本人自2019年5月6日起至2025年5月20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主要股东或有利害
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2次董事会,本人无缺席情况。每次表决前,本人均认真的审阅了董事会全部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能够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 应参会次数 现 场 出 席 通 讯 参 会 委 托 出 席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袁万凯 2 1 1 0 0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本
人亲自出席。

(三)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责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担任相应职务并开展相关工作。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3次、提名委员会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审计委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未出席次数

员会会议次数

袁万凯 3 3 0 0

独立董事 应参加提名委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未出席次数

员会会议次数

袁万凯 2 2 0 0

独立董事 应参加薪酬与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未出席次数

考核委员会会

议次数

袁万凯 1 1 0 0

本人认真负责地对相关议案做好专业把关,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高质量发展。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勤勉尽责,对公司财务管理、审计业务等环节做了查阅,重点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关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