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成作为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成,中国国籍,博士学位、教授、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全国会计高端人才(学术五期后备)、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中国会计学会会员、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厦门市财政学会副会长。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并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本人已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本人独立性的自查情况报告。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
如下:
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会次数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会议
12 12 7 0 0 否 4
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
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会议或通讯等方式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合并)及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并与内部审计部门、财务负责人、审计机构项目负责人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其中本人作为审计委
员会召集人,召集组织了 6 次会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履行职责情况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内部审 听取公司内审部 2024 年内审工作总结,并就
2025 年 1 月 10 日 其执行细节和关注点进行讨论,对审计后续
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重点事项提出建议。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对公司财务报告、内控报告、续聘审计机构
2025 年 3 月 17 日
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等事项进行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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