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作为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霖科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0 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 61,000.00 万元。本次发行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1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1,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与保荐费用不含税
金额 700.00 万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60,3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用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19.2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0,080.8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384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
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文滨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 2024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松霖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结合公司自身战略规划,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美容健
康及花洒扩产及技改项目”变更为“越南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
公司、漳州松霖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变更为松霖科技(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越南松霖公司)。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为落实新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公司、越南
松霖公司、保荐机构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文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越南松霖公司、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
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节余募集 募集资金 节余募集
承诺投资项 募集资金 承诺投入 实际使用 资金金额 利息收入 资金金额 变更/结
目 净额(1) 金额 金额(2) (3)=(1)-(2) 及汇兑损 (5)=(3)+(4) 项时间
失净额(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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