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7 16:45:41 股吧网页版
洛阳钼业:洛阳钼业总裁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8


总裁工作细则
(2025年11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过)

证券代码:603993.SH
03993.HK
证券简称:洛阳钼业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及任免...... 3
第三章 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权限 ...... 4
第四章 报告制度...... 6
第五章 会议制度...... 6
第六章 总裁等高管人员的考核与薪酬...... 8
第七章 附则 ...... 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裁的议事、决策程序, 确保企业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证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及《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人员范围为总裁、副总裁等公司所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及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设副总裁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总裁由董事会提名及管治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副总裁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提名及管治委员会或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总裁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副总裁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裁工作, 在本细则规定和总裁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职权。
第四条 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遵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应与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章 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权限

第六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战略规划和重大经营策略,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根据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
(四)拟订公司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财务预算、决算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根据股东会决议执行;
(五)拟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制定,并根据股东会决议执行;
(六)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的方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制定,并根据股东会决议执行;
(七)拟订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资产处置等交易事项的初步方案(该等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以及其他上交所《上市规则》或相关规定明确的交易事项) ),并根据《公司章程》、上交所《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报董事会、股东会(如适用)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或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授权予以决策并执行;
(八)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组织架构调整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根据董事会决议执行;
(九)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后监督实施;
(十)制定并签发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一)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十二)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十三)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四)根据《董事会会议制度》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五)建立完善公司各子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的法人治理机制,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会议制度》、《监事会议工 作细则》、《总裁/总经理工作细则》的建立与执行;
(十六)审批预算范围内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七)《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八)其他应由总裁决定的事项;
(十九)总裁因故不能履行职权时,有权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代行其职权。
上述事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