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年11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过)
证券代码:603993 SH
03993 HK
证券简称:洛阳钼业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4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6
第四章 董事会办公室 8
第五章 董事会秘书工作程序 8
第六章 董事会秘书的法律责任 8
第七章 附则 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规范董事会
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
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洛阳 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股东会
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
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本制度的有关规定,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董事会秘书及/或香港联交所授权代表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
人。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
门。公司仅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可以公司的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
治理、股权管理等其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参加公司总裁办公
会议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
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
职行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从业经验;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知
识;
(三)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四) 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处事和沟通能力;
(五) 符合《上交所上市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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