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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0 19:27:20 股吧网页版
从行政处罚到被刑事立案,甬金股份实控人犯了这个错
来源:中国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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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995)实际控制人曹佩凤女士涉刑案。

  据公司7月9日发布的公告,曹佩凤因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已于2025年7月7日被金华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此次刑事立案并非孤立事件。早在2025年1月,曹佩凤就因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6号),并于次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甬金股份在公告中表示,该事件“仅涉及实际控制人个人,与公司经营管理无关”。但根据浙江证监局[202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法律事实,这一点恐难立足。行政处罚书明确认定:曹佩凤实施违法行为时担任甬金股份董事职务(据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其董事任期持续至2024年5月);所涉内幕信息源于甬金股份未公开的重大投资决策,交易标的为公司股票(603995)。《证券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属于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亦要求实际控制人对因其职务获取的公司信息承担保密义务。监管处罚的核心基础正是其职务身份与公司治理的法定关联性,所谓“与公司经营管理无关”的论断与行政处罚的实质认定形成冲突。

  案件性质的演变也值得关注。浙江证监局2025年1月行政处罚依据《证券法》第191条认定行政违法,而本次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180条启动刑事立案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措施表明案件已进入侦查阶段。

  甬金股份公告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但未充分披露可能存在以下风险事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可能影响控制权稳定;《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内幕交易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将“主要责任人被立案调查”列为风险警示情形。相关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可能影响投资者风险判断。

  甬金股份实控人从被行政处罚到被刑事立案的轨迹,暴露出公司治理的缺陷。目前案件处于刑事侦查阶段,后续进展有待司法机关认定结果。上市公司需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市场通报案件进展及其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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