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37 号),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峰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1.8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83,00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 19,816,789.70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63,183,210.30 元。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担任继峰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
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的相关规定,出具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 督导工作制度,并根据公司的具体情
工作计划 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了《保荐协议》,
2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权利义务
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3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继峰股份开
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继峰股份未
4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人公开发表声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 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继峰股份或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相关当事人不存在需报告的违法违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
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
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
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1、高级管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继峰股份及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6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继峰股份已
7 议事规则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制度、规则
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 继峰股份已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该等
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 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并得到了有效
8 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 执行
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保荐人督促继峰股份严格执行信息披
9 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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