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16:35:27 股吧网页版
继峰股份:继峰股份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提高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质效,增强投资者回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公司制定了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该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聚焦主业,持续在座舱内饰件领域上做深做强,不断加强自身的专业能力,构建有竞争力的技术储备和国际运营能力。公司持续推进和落实以乘用车座椅为核心的智能座舱战略,提升经营质量。2026 年,公司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乘用车座椅业务高质量快速成长

2026 年,乘用车座椅业务将在 2025 年的基础上,全力推动销售收入实现
40%-80%的增长,快速提升在国内的市场份额。随着乘用车座椅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规模效应开始显现,公司将实施系列降本增效措施,在 2025 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盈利水平。同时,公司将持续完善客户结构的战略性搭建,争取在2026 年继续新增头部主机厂客户,并争取更多高质量定点项目落地,为未来收入的持续增长奠定基础。此外,公司将同步加强座椅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和项目承接能力。

2、格拉默盈利水平进一步提升

2026 年,格拉默将遵循既定计划稳步推进全方位深度整合。格拉默海外业务继续从细、从严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同时积极推进向海外客户提价等方式提高利润率水平。预计 2026 年相比 2025 年,经营持续改善。受中国汽车市场主机厂
的格局变化,格拉默中国区的盈利能力面临一定压力,格拉默中国区将充分发挥中国本土优势,在多方面采取降低成本、提升经营效益的措施:推行责任制、承包制、生产计时制转变计件制等管理方式变革,争取 2026 年盈利水平保持稳定的基础上有所增长。

3、其他业务稳步推进

受中国汽车市场主机厂的格局变化,公司传统头枕扶手业务将面临一定压力。但与此同时,智能出风口和车载冰箱等其他新兴业务随着在手项目的陆续量产,争取在 2026 年实现销售收入和盈利能力的快速增长,从而弥补传统头枕扶手业务因行业影响导致的波动。

二、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内控管理体系,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公司已建立由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管理层组成的治理架构,形成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

未来,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监管政策变化,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的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治理体制机制建设,持续完善内控体系,优化治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在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通过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拟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7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72,264,86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36,132,340.45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30.01%。

未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行业发展趋势、战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继续落实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将遵循《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忠实、勤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公司将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效利用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