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读者传媒”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读者传媒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77号《关于核准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读者传媒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62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相关发行费用总额8,225.5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0,394.50万元。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12月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15〕第056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8 日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与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昌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中心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分别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
2017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上海读者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甘肃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读者甘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决定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设立上海读者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并对甘肃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等 6 家全资子公司和读者甘肃数码科技有限
公司进行增资(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发布的《关于出资设立上海读者
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公告》(临 2017-021)、《关于对六家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的公告》(临 2017-022)、《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读者甘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增资的公告》(临 2017-023)。
2017 年 6 月 14 日,读者传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城支行、
华龙证券分别与甘肃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等 6 家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甘肃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读者甘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 6 家子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城支行辖区下属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大教梁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7 年 9 月 15 日,读者传媒、北京读者天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华龙证券
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时,读者传媒、读者(上海)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华龙证券与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北京读者天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读者(上海)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8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并于 5 月 11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
投项目之刊群建设出版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五项议案,决定终止、调整或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临 2018-007
号、临 2018-008 号、临 2018-009 号、临 2018-010 号、临 2018-011 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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