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含 5 亿元,下同)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下同)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36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56.00 万股,发行价格 16.1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9,538,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128,896,686.79 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全部到账,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113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
(四)投资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拟定的理财产品购买计划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投资期限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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