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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2 18:32:09 股吧网页版
众望布艺: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3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维护公司的独立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者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的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五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

第六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
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发生关联交易行为后, 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七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下列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一)要求公司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要求公司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含委托贷款);

(三)要求公司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

(四)要求公司为其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五)要求公司代其偿还债务;

(六)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或者认定的其他情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以“期间占用、期末归还”或者“小金额、多批次”等形式占用公司资金。

第八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应分别定期检查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第九条 公司暂时闲置资产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时,必须根据公平合理原则,履行审批程序,签订使用协议,收取合理的使用费用。

第十条 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在审议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有关股东或受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
项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十一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应经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并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召开股东会之前,应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该担保议案并派员参加股东会。

第三章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高管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和责任,应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切实履行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财务部门和内审部门应定期检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适时掌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关联交易情况,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经理为执行负责人,财务总监是具体监管负责人,公司财务部是落实防范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措施的职能部门,内部审计部门是日常监督部门。

公司所属子公司的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总经理为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发生。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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