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8 18:33:21 股吧网页版
山东玻纤: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9

证券代码:605006 证券简称:山东玻纤 公告编号:2026-043
转债代码:111001 转债简称:山玻转债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兴)
持有公司股份 90,114,0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海东兴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8,001,45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00%。其中集中竞
价减持不超过 6,000,4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大宗交易减持
不超过 12,000,9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的,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2%。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东兴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不适用

持股数量 90,114,091股

持股比例 15.0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90,114,091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8,001,45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3.0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6,000,483 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2,000,967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5 月 1 日~2026 年 7 月 31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承诺人作为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如果未来需要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承诺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持股意向的下述要求。

1.转让条件

上海东兴在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已届满,股份转让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

2.转让方式

上海东兴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

3.公告承诺

未来上海东兴减持股份时,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4.未来股份转让的期限

自上海东兴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以内。

5.上海东兴在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第 36 号令)、《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54 号令)、《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224 号令)、《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