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洪金明-已离任)
作为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特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行使股东大会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持续关注、审查公司内部控制、
关联交易、财务状况等关键事项。因任职期限届满,本人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辞
去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现就本人 2024 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洪金明,1981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历任南京南瑞集团材料会计,农业银行北京开发区支行客户经理,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产品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高级专员,北京用友政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道通智能航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微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国遥新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五洲特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副主任,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对自身的独立性说明如下:
1、本人未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2、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未持有公司股票;
3、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
职;
4、本人不存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
务往来,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情形;
5、本人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情形。
综上,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审议
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客观、独立地行使
表决权并发表意见。对相关议案均投以同意的表决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在审议董事薪酬时,本人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会议出席情况具体
如下:
股东大会
董事会出席情况
出席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信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4 4 4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发
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对相关议案均投以同意的表决
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在审议董事薪酬时,本人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该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审计部和会
计师事务所积极交流、探讨。认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审
计计划,重点关注影响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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