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6-021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相关
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日期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
知》(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