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特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五洲特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0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024,05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42元,共计募集资金83,393.47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803.77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82,589.69万元,已由华创证券于2024年12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4〕52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833,934,685.26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8,037,735.85
二、募集资金净额 825,896,949.41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90,848,064.33
本年度使用金额 536,080,110.69
购买理财 150,000,00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 477.47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522,269.12
赎回理财 150,000,000.00
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注) 509,433.96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注: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509,433.96 元系:(1)支付给《证券时报》的发
行费用,因对方尚未开票而未扣款 37,735.85 元;(2)支付给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的发行费用 471,698.11 元,2023 年已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未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扣除。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五洲特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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