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五洲特纸
保荐代表人姓名:南鸣 联系电话:010-66231936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丹 联系电话:010-66231936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07 号),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特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3,024,053 股。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五洲特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2025 年度华创证券对五洲特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制定了持续督导工作制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协议已
2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备案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做好持续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督导相关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4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当向上海证券交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相关情况
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予以披
露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保荐人应当自发 2025年度,未发现公司或相关当
5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 事人出现须向交易所报告的相关
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重大事项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
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2025年度,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及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
6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做出的各项承诺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
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
7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 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效执行内控制度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9 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详见“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可以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10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 详见“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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