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5-071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6,995 万元
担 保 对
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1.76 亿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被担保人名称 绍兴长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1,000 万元
担 保 对
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0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不适用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18.89
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亿元)
对外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94.78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不适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鸿高科” )与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剡湖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债务人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鸿生物”)提供自 202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融资期间内最高
融资限额为折合人民币 6,995 万元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并将
2025 年 12 月 10 日前未结清债务均纳入新的担保合同。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
式为债务人绍兴长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长鸿”)提供自 2025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融资期间内最高融资限额为折合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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