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7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6-002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近期,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2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指出公司未谨慎判断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2024 年半年度提前确认部分营业收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根据决定书所认定的情况,公司对财务报告数据进行了严格自查,并针对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行整改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自查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商品控制
权转移时点进行更谨慎、更严格的判断,对上述问题产生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调整,本次更正仅影响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部分财务数据,对 2024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没有影响。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的影响
(一)对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主要调减营业收入 3,213.51 万元、营业成本 2,106.34 万元、信用减值损
失 69.59 万元、所得税费用 155.64 万元,导致 2024 年半年度净利润减少 881.9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881.95 万元;同时调减应收账款 1,322.17
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 10.44 万元、未分配利润 881.95 万元,增加存货 2,106.34
万元、其他流动资产 166.08 万元、合同负债 1,612.18 万元、其他流动负债 209.58
万元。以上调整事项对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具体如下: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会计报表科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应收账款 33,877.75 -1,322.17 32,555.59
存货 37,587.20 2,106.34 39,693.54
其他流动资产 9,313.63 166.08 9,479.7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60.12 -10.44 1,449.69
合同负债 2,241.84 1,612.18 3,854.02
其他流动负债 269.36 209.58 478.94
未分配利润 90,247.03 -881.95 89,365.09
2. 合并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会计报表科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 158,524.73 -3,213.51 155,311.21
营业成本 141,675.12 -2,106.34 139,568.78
信用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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