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高科”或“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长鸿高科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和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相关情况
1、IPO 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7 号),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高科”或“公司”)获准以公开方式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54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484,84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27,433,773.58 元后,
实 际 收 到 出 资 款 人 民 币 457,396,226.42 元 , 扣 除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1,925,122.2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45,471,104.19 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30 号《验资报告》。
2、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8 号),长鸿高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582,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96 元,募集资金总
额 为 人 民 币 50,004,72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人 民 币
8,259,983.0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744,736.98 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4]D-000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IPO 募集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 IPO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期初募集资金净额 81,583,036.66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1)专户利息收入 148,058.69
(2)赎回上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
(3)赎回本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
(4)理财产品收益 -
(5)其他 -
小 计 148,058.69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1)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2)支付专户手续费支出 758.70
(3)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42,624,629.00
小 计 42,625,387.70
3、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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