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6-018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处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 2025 年度的实际考核结果,2025 年度,公司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发放的薪酬合计为 420.82 万元(税前)。
二、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加快推动公司战略发展,保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保障其合法劳动权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10 万元人民币/年(含税)。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如未与公司就其薪酬或津贴签署任何书面协议,则不从公司领取薪酬、津贴或享受其他福利待遇;与公司就其薪酬或津贴签署合同等书面协议的,按合同约定领取薪酬。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实行“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模式:
1、基本薪酬根据职务级别、岗位价值、行业水平、个人能力等确定,可按规定适时调整;
2、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绩效挂钩,原则上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发放比例;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其他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4、高级管理人员享受公司统一规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三)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发放。
2、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履行审议的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核,并就《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事项一致表达无异议,并回避表决,直接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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