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6-015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拟
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85,557.6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641,127,454.92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 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长远利益考虑,
为确保公司各经营项目的平稳推进,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方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目前尚处于发展阶段,预计在未来一年内的现金支出额度较大,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非常重要,另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 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因此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全体董
事一致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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