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热电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热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8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杭州热电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 01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17元,共计募集资金 24,741.7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515.1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2,226.59万 元,已于2021年6月 2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20.5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06.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1]329号《验资报告》验
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其 中:
序号 项目名称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集资金累计投 投入进度
更项目 资总额(万元) 入金额(万元) (%)
1 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 注1 6,689.13 - -
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
2 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 注1 6,913.53 6,984.26(注2) 101.02
电联产技改项目(注1)
3 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 否 3,010.00 1,777.23 59.04
序号 项目名称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集资金累计投 投入进度
更项目 资总额(万元) 入金额(万元) (%)
4 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 注3 6,706.96 - -
中供热三期项目
5 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热电联 注3 6,706.96 - -
产项目(一期) (注3)
6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 否 4,000.00 4,000.00 100.00
行贷款
注1:公司已将“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变更为“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
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689.13万元及截至2022年11月30日该项目在
专户产生的利息224.40万元,合计6,913.53万元,以增资的方式投入到全资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
专项用于“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的实施。因2024年3月供热负荷较高,
为保障下游用户供热需求,#3锅炉无法按原计划停运改造,该项目达到整体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4年9
月。(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023号公告)。截至2024年9月,该项目已按照预期实施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063号公告)。
注2: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计划使用规模的部分为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注3:公司中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并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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