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0
关于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二〇二六年六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6年 5月 14日出具的《关于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141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要求,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百龙创园”或“发行人”)已会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或“ 发行人律师 ”)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 申报会计师 ”)等中介机构,按照贵所的要求对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逐条进行说明,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订、补充 楷体(加粗)
在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目 录...... 2
1.关于募投项目与融资规模 ...... 3
2.关于经营情况 ...... 62
1、关于募投项目与融资规模
根据申报材料,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74,814.96 万元,将用于“泰国大健康新
食品原料智慧工厂项目”(以下简称“泰国项目”)和“功能糖干燥扩产与综合提升项目”,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分别为 14.18%、16.29%。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是否涉及新产品、新技术,本次募集资金是否投向主业;(2)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建设及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泰国项目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境内外审批、许可等相关程序;(3)结合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国际经济环境及贸易政策、竞争格局、市场需求、同行业可比公司和发行人的现有及拟建产能、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在手订单及客户拓展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产能规划合理性和新增产能消化措施;国际贸易环境或泰国项目所在地的政策、法律等是否可能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和产能消化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以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4)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构成的测算依据,设备购置价格是否公允,与公司同类项目和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募集资金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况;(5)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单价、毛利率等关键指标的测算依据及与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或项目相关指标的比较情况,说明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合理。
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结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6-7 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发行人说明如下: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是否涉及新产品、新技术,本次募集资金是否投向主业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4,814.96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泰国大健康新食品原料智慧工厂项目、功能糖干燥扩产与综合提升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
1 泰国大健康新食品原料 1-1新建年产5万吨功能糖项目 45,217.61 27,820.93
序号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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