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1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9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长土先生及实际控制人王庆先生(以下合称“转让方”)与钎镱私募基金管理(南京)有限公司(代表钎镱汇金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钎镱汇金
1 号基金”或“受让方”)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
方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 23,56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21%。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公司 366,85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8.0433%;钎镱汇金 1 号基金未持
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343,29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下降至 73.0312%;受让方将持有公司 23,56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21%,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钎镱汇金 1 号基金承诺在股份过户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前述标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1、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转让方 1 名称 王长土
受让方名称 钎镱私募基金管理(南京)有限公司(代表钎镱汇
金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转让股份数量(股) 18,880,000
转让股份比例(%) 4.0165
转让价格(元/股) 12.03
协议转让对价(元) 227,126,400.00
□全额一次付清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具体为:_详见本公告“三、股份转让
协议的主要内容”_
□其他:_____________
□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 □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借款期限:
_____________,偿还安排:_____________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转让方 1 和受让方之间 √否
的关系 是否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否
存在其他关系:__________
转让方 2 名称 王庆
受让方名称 钎镱私募基金管理(南京)有限公司(代表钎镱汇
金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转让股份数量(股) 4,680,000
转让股份比例(%) 0.9956
转让价格(元/股) 12.03
协议转让对价(元) 56,300,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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