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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长华集团:长华集团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7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9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 月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380,600 股。前述回购的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 年内实施前述出售,未实施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减持或转让前述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以及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66)(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约定用途和有关要求,公司计划按照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合计不超过 5,380,600 股(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15%。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4 个月内。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7,289,600股

持股比例 1.5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7,289,6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5,380,6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1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5,380,6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16 日~2026 年 1 月 31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出售,所得资金将用于
拟减持原因

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时,每次披露的出售时间区间不得超过 6 个月,公司回购专户将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本次出售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相关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计划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要求,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12 个月后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要求履行相关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日后 3 年内转让,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1、减持原因及目的:公司已完成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开展的股份回购计划,本次减持回购股份事项是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进行后续出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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