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华集团”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长华集团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7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806,353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4.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9,999,198.5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026,232.4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2,972,966.1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080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严格根据协议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予以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年产 20 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鉴于上述变更,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根据协
议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协议履行情况良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2024-01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
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 累计已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备注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注 1)
汽车冲焊件(广清产
业园)生产基地建设 26,224.58 26,224.58 26,429.62 100.78% 已结项
项目(一期)
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 13,880.57 6,071.77 6,082.36 100.17% 已变更、结
能化生产基地项目 项(注 2)
年产 20 亿件汽车高
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 35,192.15 35,192.15 35,541.04 100.99% 已结项
设项目(一期)
变更后项目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截至 2026 年 2 月
变更后的项目名称 对应的原项目 拟投入募集 日累计已投入金额 28 日募集资金投资 备注
资金总额 (未经审计) 进度
年产 20 亿件汽车高 轻量化汽车铝
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 部件智能化生 8,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