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8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对象: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政府
展期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展期期限:1 年
展期利率:3.80%/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且被资助对象属于地方政府机构,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财务资助展期的风险可控。
一、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展期的基本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永和”)向四子王旗政府提供借款 3,000 万元,专项用于厂区周边征地及房屋拆迁补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四子王旗政府已归还借款本金 1,000 万元及借款
总额对应利息。鉴于内蒙永和计划继续征收厂区附近 400 亩土地,为加快征地进
度,保障未来项目规划的用地需求,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对剩余借
款本金 2,000 万元予以展期,展期期限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为保障内蒙永和后续征地工作的顺利实施与未来发展规划的全面落实,公司
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对剩余借款本金 2,000 万元予以展期,展期期限
为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近日,内蒙永和与四子王旗政府签订《借款展期协议》,拟将剩余借款本金
2,000 万元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 1 年,即从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止,借款展期年利率为 3.80%。
被资助对象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政府
借款
资助方式 □委托贷款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______
展期金额 2,000 万元
展期期限 1 年
展期利息 □无息
有息,3.80%/年
担保措施 无
□有,_____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内蒙永和向四子王旗政府提供的剩余借款 2,000 万元的归还时间进行展期。本议案已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原因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旨在持续保障内蒙永和获取未来发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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