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清伟)
本人作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人基本情况
李清伟,1963 年出生,法学博士,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助教,后历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2023 年 1 月至今,任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4 年 3 月至今,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8 月至
今,任上海董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兼职);2024 年 11 月至今,任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没有为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所有会议,
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 会情况
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李清伟 10 10 0 0 否 3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忠实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在 2025 年履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委员,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李清伟
应出席次数 2
亲自出席次数 2
提名委员会
委托出席次数 0
缺席次数 0
应出席次数 4
亲自出席次数 4
审计委员会
委托出席次数 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