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
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落实,浙江永和制冷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 公司在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 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进行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时,中期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安排
为简化分红程序,提升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前提条件和金额上限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四)授权期限
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实施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且需满足
当期分红条件方可执行,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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