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建弟、杨志国
2025 年末 合伙人 300 人 注册会计师 2,523 人
人员情况 签署过证券服务
从业人员 9,933 人 业务审计报告的 802 人
注册会计师
业务收入总额 50 亿元
2025 年业 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
务收入
其中: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客户家数 770 家
2025 年上市公 审计收费总额 9.16 亿元
司(含 A、B 股)
审计情况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66 家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二)聘任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双方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执业规范,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表、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实施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就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
审计期间,立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均严格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审计独立性。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审计团队组建、总体审计策略、重点审计领域及应对措施、初步审计结果等关键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基于专业判断与审慎原则,客观、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勤勉尽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业胜任能力。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监督情况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对立信的基本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签字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独立性、审计收费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估,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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