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选任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5 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胡继荣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李清伟先生和非独立董事余锋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胡继荣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构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恪
守职责的原则,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 其他履行
和建议 职责情况
2025 年 3 月 会议讨论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沟通相关 同意 无
20 日 内容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
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2025 年 4 月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无
23 日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8 月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1 日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同意 无
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 年 10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同意 无
月 20 日 聘任审计中心负责人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及独立性进行了全面审慎评估。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法定资质,在上市公司审计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专业能力突出,投资者保护机制健全。经核查,本次审计项目组成员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管措施或行业自律处分的情形。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严格遵循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具备高效优质完成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的专业素养与执业保障。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与立信保持密切、顺畅的沟通协作。双方共同研究确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审计重点及时间进度安排;持续跟踪审计进展,强化过程督导;督促审计机构严格遵循执业规范,切实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与公正性。
3.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价,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与专业胜任能力,在本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严格遵守监管规定与职业准则,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基于上述评估结果,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依靠委员的专业知识、经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进行全面审议,认可其合理性与可行性。在内部审计执行过程中,审计委员会持续督促审计中心严格按照计划推进工作,重点围绕募集资金使用、审计中心负责人变更等关键事项开展专项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审计委员会及时提出专业指导意见,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审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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