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童建国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0,0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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