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9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能源”或“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12 号文《关于核准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4.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72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475.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245.00 万元。上述金额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于 2021 年 7 月 6 日汇入世茂能源募集资金监
管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21]372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0,245.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39,296.52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974.42
项目投入 C1 10,528.53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11.76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C3 2,606.13
项 目 序号 金 额
补充流动资金[注]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49,825.05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186.18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D3=C3 2,606.13
补充流动资金[注]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
差异 G=E-F
[注] 经公司 2024 年 12 月 2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燃煤热电
联产三期扩建项目”和“日处理 500 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成,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
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泗门支行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支行的销户手续,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26,061,266.20 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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