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9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沃健于 2025 年 1 月 7 日选举当选为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沃健,196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浙江省
高校教学名师。曾先后担任浙江财经学院会计系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教务处处长、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委书记、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院长。曾任浙江高等教育学会独立学院分会副会长、教育部会计学专业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专家、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数字化课程资源研究分会副理事长。曾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海宁市政府智库专家、润土股份(002440)、报喜鸟(002158)、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非上市)独立董事,2025 年 1 月 7 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当日经选举出任公司独立董事。自正式到任后,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在任期内历次会议均认真听取报告,审慎发表意见。
(二)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任职以来,通过现场工作、电话、信息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紧密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大决策的
履行情况。任职以来正直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交流,对于本人专业相关事项及时征求意见,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便利条件。本人也积极与审计机构及签字会计师沟通交流,了解审计计划与进程,熟悉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大决策的履行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对 2024 年度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听取了关于本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与公司管理层和会计师、审计师进行充分的预沟通,了解了审计进展、经营情况和其他需要关注的重大事项等,客观、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公司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能。
(二)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有: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除以上议案发生的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
况,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大股东资金占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制度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情形。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等工作。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回报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以公司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共
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 9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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