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9
证券代码:605028 证券简称:世茂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12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品种: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上市的股票市场投资、债
券市场投资、证券回购、公募基金、交易所基金,新股配售和申购、上市公司增发或配股、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专户等理财产品以及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次投资金额: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用于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证券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证券市场波动
等因素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用于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证券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自有资金,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三)投资范围
本次证券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境内外上市的股票市场投资、债券市场投资、证券回购、公募基金、交易所基金,新股配售和申购、上市公司增发或配股、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专户等理财产品以及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其他投资行为。
(四)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的自有资金进行证
券投资,在该额度内用于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五)授权期限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授权期限为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六)实施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制度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在该额度内用于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1.根据公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2.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3.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原则,范围,决策、执行和控制,账户管理,资金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作了规定,能有效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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