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9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吴引引,197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现任浙江省律师
协会秘书长、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5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 5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2
次,公司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2 次。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和审议,审议并通过了所有的议案,并且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相关会议决议也进行了签字确认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和世茂铜业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和独立董事郝玉贵先生对第三届董事会的候选人进行了讨论和审核。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 1 次,就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利润分配预案、董监高的薪酬、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制度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四)参加业绩说明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世茂能源 2023 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 ”
和“世茂能源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本人和公司其他参加业绩说明会的董事、高管一起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让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也充分展示了我们身为独董高度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感。
(五)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情况通过现场考察和通讯会议进行了解,就外部审计的工作进展、定期报告的编制、日常关联交易、对处担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掌握公司多方面信息,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本人本着勤勉尽责,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审计部门的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
和公正性。
(二)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有: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除以上议案发生的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
况,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大股东资金占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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